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為提升體育獎助金申請作業效率,並配合行政作業數位化,本年度申請作業全面採線上方式辦理。欲申請獎助金之同學,請自行至體育獎助金申請網頁辦理「個人申請」。考量申請資料涉及個人資料,並為減少紙本文件產生,體育組本年度不代辦個人項目申請業務,僅協助辦理團體項目申請。
三、凡符合「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者,請於今年 7 月 1 日至 8 月31 日期間提出申請,未於規定之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為放棄申請本獎助金之權利,不受理補申請程序。
(一)各項比賽成績採計期間為前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二)如成績證明於 115 年 7 月 1 日以後始核頒者,請於下年度提出申請。
四、申請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均無須蓋職章或申請人簽章及與正本相符戳章) 請依下列順序備齊並上傳至網頁:
(一) 戶籍資料(選手)、身分證明(教練):
1.選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戶籍謄本需申請日前3個月內由戶政單位核發,即115年4月1日以後申請),申請人之記事欄位不可省略。
2.教練: (1) 擔任所指導選手之證明文件。 (2) C級以上該項運動教練證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獎狀或成績證明:檢附獎狀或成績證明。
4.秩序冊:請附①競賽規程(分級/組別)②參賽項目組別(顯示隊名/名字/組別/縣市)、③競賽隊職員名單(顯示名字)、④賽程表(可清楚辨識該項目全部參賽隊數)等頁數標識掃描上傳,以上資料「無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5.比賽成績採計期間為前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五、電子檔格式及命名
1.戶籍謄本:戶籍謄本_身分證字號
2.成績證明:成績證明_賽會完整名稱_身分證字號
3.秩序冊:秩序冊_賽會完整名稱_身分證字號
4.競賽規程:競賽規程_賽會完整名稱_身分證字號
5.分組賽程表:分組賽程表_賽會完整名稱_身分證字號
6.指導教練證明文件:指導教練證明文件_賽會完整名稱_身分證字號
7.教練證影本:教練證影本_身分證字號
8.身分證正面:身分證正面_身分證字號
9.身分證正面:身分證反面_身分證字號
六、請款注意事項說明:
(一)審核通過者,提供匯款資料至體育局辦理撥款
1.申請單位為個人者,請將「存摺封面」上傳申請系統,請儘量提供郵局帳戶存摺;非郵局帳戶將酌收新臺幣 10 元手續費),未成年無金融機構帳戶,由家長代領者,請提供家長關係證明)。
2.其他請參照附件檔說明及申請網站相關資料台南市體育局體育獎助金申請,並檢附操作流程表。
七、有關「臺南市體育獎金申請系統」操作方式,請至系統首頁「檔案下載」專區下載操作手冊及教學影片。倘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環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先生,電話:(02)8792-2885分機803,服務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如有法規適用或申請資料相關疑義,請洽本局競技體育科,電話:(06)215-7691分機261、分機25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