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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崇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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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頁 轉知行政院函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於115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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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
人事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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