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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5-12-15 | 點閱數: 5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第 11 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 3 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規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

二、提案說明:

 (一)可由學生個人、學生會或其他學生自治組織提案。

 (二)繳交資料:

  1.個人提案:個人提案單、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2.團體提案:團體提案單、團體組織章程。

 (三)提案方式:

   1.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由學生會彙整後向本校性平會提案。

   2.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函送提案單請函送「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如相關法規建議、多元性別友善校園環境、消除性別歧視、提升性別主流化……等。(不含校園性別事件申訴或檢舉)

四、權責單位:

 (一)屬本校性平會權責議題:由本校性平會討論處理。

 (二)屬地方政府權責者議題:由學校性平會函送地方政府。

 (二)屬教育部權責者議題: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

五、受理時間:

 (一)每年受理提案 2 次,為了於教育部收件截止日前完成校內性平會審議及函送等程序,故本校提前截止收件。

 (二)相關時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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