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教育部101年6月4日參字第1010098466C號令訂定發布函辦理。
貳、目的:在課後協助家庭照顧,促進學童健康成長,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參、實施對象:本校低、中、高年級學生
肆、期程:114學年度第二學期(115年1月21日至115年6月29日止)
1.低年級:每週一、三、四、五。12:40至16:00(預計上課天數共70天)
2.中年級:每週三、五。12:40至16:00(預計上課天數共33天)
3.高年級:每週三。12:40至16:00(預計上課天數共18天)
伍、師資條件:依教育部所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辦理。
陸、預定開設班級數:開班數以實際參與學生人數為主,未達15人不開班。低年級 4 班,中年級 2 班,高年級 1 班。
柒、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訂定之。
二、收費金額及上課事宜待確定開課後,另行通知。
三、學生具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身分者(左列身分需提供證明文件),可免費參加。
四、本項活動收支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費用計算方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收費
(學校於上班時間辦理=新臺幣260元×服務總節數÷0.7÷學生數)
五、若中途因故申請退費,依據臺南市政府100年2月13日公文南市小(二)字第10000984290號函辦理退費,其退費標準如下:
1、凡因故或放假未辦理課後照顧活動之時數,應按比率減收費用。
2、學生中途退出(家長須提出書面申請並敘明理由),校方應按節數計算退還剩餘之費用。
開放報名時間1/7(三)12:30至1/9(五)12:00,額滿為止。
1. 連結網址 https://act.cmes.tn.edu.tw/modules/tad_sign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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