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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26-01-20 | 點閱數: 2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1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0193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3 月 13 日(星期五)截止(上班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止)。

三、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報名簡章附表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縣/市鑑輔會)辦理。

(二)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冊【報名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

(三)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學校造冊【報名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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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