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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3-03-29 | 點閱數: 388

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112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2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止,逾期不受理。

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
    (一)介聘期程須知:實驗教育學校請參閱附件 2 。
    (二)各校教師有意願前往實驗教育學校請於 112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前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再依介聘期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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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市112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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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南市112年度實驗教育學校教師介聘期程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