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對象:低、中、高年級學生。
二、期程: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 (114年9月1日至115年1月19日止)
1.低年級:每週一、三、四、五。 12 : 40 至 16 : 00(預計上課天數共 75 天)
2.中年級:每週三、五。 12 : 40 至 16 : 00(預計上課天數共 38 天)
3.高年級:每週三。 12 : 40 至 16 : 00(預計上課天數共 20 天)
三、預定開設班級數:開班數以實際參與學生人數為主。中年級 3 班(每班 20 人)。
說明:
因開班經費固定,參加人數會影響到每個人收費金額,參加人數若再減少,每人所需負擔金額會提高,又會影響參加意願,故以 15 人為開班與否之標準,未達 15 人不開班。
四、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訂定之。
二、收費金額及上課事宜待確定開課後,另行通知。
三、學生具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身分者(左列身分需提供證明文件),可免費參加。
四、本項活動收支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費用計算方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收費
(學校於上班時間辦理=新臺幣260元×服務總節數÷0.7÷學生數)
五、若中途因故申請退費,依據臺南市政府100年2月13日公文南市小(二)字第10000984290號函辦理退費,其退費標準如下:
1、凡因故或放假未辦理課後照顧活動之時數,應按比率減收費用。
2、學生中途退出(家長須提出書面申請並敘明理由),校方應按節數計算退還剩餘之費用。
第一階段 8/11(一)8:00 起開放報名,名額 40 名,額滿為止。
第二階段 8/20(三)12:00 起開放報名,名額 20 名,額滿為止。